国内一些投资客在对股票、基金等失去信心后,开始炒外汇、炒黄金。殊不知,这种投资既给自己带来了高风险,其行为还不属法律保护,最后的结果往往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去年金价节节涨,本想着大赚一把,谁知道不到两个月30万元就没了。几分钟就能爆仓,这玩意儿太‘坑爹’。”
北京市民姚士博(化名)向记者大吐苦水。
姚士博的无奈,源于自己近来热衷的伦敦金交易(黄金期货交易),原以为可以大赚一把,结果却是血本无归。
这场对赌中,姚士博终于明白,黄金期货中的猫腻儿味甚浓。而7月16日公安部在河南破获的一起涉案金额高达3822.32亿元的非法境外黄金期货交易案更是让他额头直冒冷汗。
实际上,“伦敦金”交易在境外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在国内并不受法律保护,参与地下炒金更是难以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赚大钱梦碎地下炒金
姚士博因为老房拆迁,得到了一笔拆迁费。之前,他通常用这笔钱来买股票、基金、投资楼市,或者其他理财产品。近几年,股价猛跌、楼市限购、金价飙升,使他开始注意黄金,但没有任何投资黄金经验的他却无从下手。
2012年初,他连续接到北京XX(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电话。业务员在电话中向他热情推荐一种黄金产品——“伦敦金”(由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提供的一种交易产品,即通常所说的现货黄金),称投资黄金与股票不一样,股票只能是股价涨了才挣钱,而“伦敦金”却是“金价涨了挣钱,跌了也能挣钱,还可以以小博大,即以1∶100的杠杆,使资金放大至100倍”。
后来,这家公司还派理财师给他当面介绍,并称,开始如果不懂,可以通过“理财师”来帮助操作赚钱,只收一定的手续费,赔了的话公司与他五五分摊。
“想着有专业人士帮忙,赔了还有人帮着分担,先投个10万试试。”姚士博就与这家公司签订协议,由该公司替他进行买卖,每笔收取200余元的佣金。
刚开始,姚士博还赚了几笔,但到了5月份,他的账户却连续出现亏损,最高一次亏损竟达3万元,账户上的资金快用尽了。
开始,姚士博只是以为替他操盘的理财师不行,于是通过与该公司沟通,换了位有经验的理财师,随后他又将20万元打入账户。
然而不到一周,该公司又通知他“账户金额不足”,经查,账户的确只剩下8000多元。
30万元是怎样在短短的两个月亏光?
姚士博把交易单调出来后发现,公司在持有他的账户没多久,就开始频繁交易,最多的一天竟交易了30笔。黄金市场与股票市场一样,会有周期性的波动,他的账户金额每天的波动都在上万元。
当姚士博提出让公司按照约定承担其该负责的50%损失时,该公司很明确地同意了。但是,该公司也提出让姚补缴代为理财的手续费。二者一算,却基本互抵。
根据姚士博所述,本报记者以黄金投资者的身份暗访了该公司。
一位自称为该公司“理财顾问”的程先生向记者介绍:“目前我们做的是‘伦敦金’,24小时都可交易,投入保证金1000美金后,3000-5000美金就可起步。一般而言,每个月至少都可有10%的收益。如果不会操作,他们还可以代理操作,只需在口头上达成协议即可。”
在记者问及业务是否合法时,他也给出了肯定的回答:“都是有营业执照的,当然合法。”
当记者提出如何开户时,他称,由于公司注册地是在香港,需要将人民币换成美元,汇到香港的中国银行的公司账户。“汇款完成后,公司会给客户一个交易账号和密码,客户只需在公司提供的交易平台上买进卖出即可。”程先生介绍说,“你在这个平台上的买进卖出,就相当于在国际市场上交易。资金都是经过三方托管,没有任何风险。”
他还表示,本公司是香港金银业贸易场的注册会员,保证资金绝对安全。
然而,记者了解到,香港金银业贸易场本身只是个自律性质的机构,没有日常监管职能。对于会员的很多不规范行为也没有行政干涉的权限。只是在会籍申请和开除会籍的时候能行使一定的监管职能。
业内人士自揭内幕
“‘伦敦金’绝对是个高风险的金融产品。”现任一家炒金公司业务经理的崔女士这样告诉本报记者。
据崔女士介绍,虽然“伦敦金”理论上称涨1美金可以赚100美金,但如操作失误,同样也会亏100美金。当遇到国际发生重大事件时,经常会出现剧烈的暴涨暴跌。很多投资者在赚钱时,会很快收手;一旦亏损,却舍不得及时止损,就越跌越惨,最终导致爆仓。
想炒“伦敦金”赚钱,不仅需要强大的心理素质和足够的本金,还需专业的分析能力。
崔女士称,一次他的客户因为做错了行情,保证金又不够,不能及时追加保证金,眼睁睁看着账户变成零。
“按照我国法律法规,‘伦敦金’业务在内地不受法律保护,但在香港和国外却是合法的。”崔女士还告诉记者,“正是因为国内外的法律、政策的不一致,导致市场资源的不对称,使得内地一些地下炒金公司有了挂羊头卖狗肉的机会。”
崔女士透露,在地下炒金行业里,境内投资者一般是通过境外的公司开户。操作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投资公司帮客户在境外开设银行账户,资金相对安全。而另外一种是代理商要求客户直接将资金打入境外公司的账户上,资金风险很大。“有些代理商会告诉投资者,如果嫌把资金汇到香港或者国外开设的账户很麻烦的话,可以把资金转到该公司的专用账户。如果转到代理商的账户,投资者的资金将极不安全,随时存在被挪用和卷逃的风险。”
崔女士还透露,炒金公司的生命周期一般都不会很长,大多在两年左右。不少地下炒金公司多数重复“开业-忽悠-走人”的三部曲,采用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游击战术。一般正规的黄金交易公司都具备证监会批文、营业执照,同时是国内期货交易所或贵金属交易所的成员。
崔女士说:“在这些炒金大军中,还有一些完完全全是‘骗子公司’。客户交易账户上的资金其实都是虚拟的,和我们做模拟交易一样,客户投入资金多少,他们就在交易系统后台上给客户的交易账户上输入相应的资金额度。客户资金一到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上,马上就会被转走。”
维权难,整治更难
“虽然‘伦敦金’交易在境外受法律保护,但对国内投资者来说,并不受国内的法律保护,到境外维权成本太高。”一位律师表示。
记者了解到,姚士博曾找律师咨询如何维权,然而,律师看过他提供的相关材料后,发现找不到任何证据证明其与炒金公司之间的关系。原来炒金公司并没有直接与他签订保证金交易合同,而是以境外交易商的名义与客户签订相关交易合约,即使有业务员与他签了交易合同,但都是以个人名义签的,上面没有该炒金公司的公章。
对此,崔女士说:“这是行规。炒金公司一般不会与客户直接签合同,即使签订委托操作协议,也是以工作人员个人的名义签,不会出现公司的公章。”
律师对姚士博表示,打这样的官司必输无疑,光取证就很困难。因为交易平台的服务器是在境外,真要追究境外平台公司责任的话,则要涉及跨境诉讼,最后赔偿费可能都不够支付诉讼费用。
实际上,在2011年1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和证监会等五部委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除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外,任何地方、机构或个人均不得设立黄金交易所和黄金交易平台。
五部委的这个文件在整个黄金市场的发展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但也有分析人士指出,该《通知》并未提及如何严打“地下炒金”行为。文件下发之后,“地下炒金”市场仍如火如荼,像姚士博这样上当受骗的人仍层出不穷。
该分析人士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加快立法,尽早推动包含保护投资者权益内容的黄金行业法规出台,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加强对黄金投资行业的监管力度,明确统一的监管机构,完善赔偿机制,丰富国内自己的金融产品,把参与交易的投资者吸引到正规渠道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