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社会经济与货币流通
三国时期,刘备所辖益州地区土地肥沃,物产丰富,东汉末年所受战乱较中原地区较少,社会经济发展较北方快。蜀汉建立后,诸葛亮派人修缮维护都江堰,保证了成都平原的农业灌溉。北伐曹魏之初,诸葛亮又先后在汉中实行军屯制,不仅减少了军粮运输,而且促进了北方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蜀汉手工业以盐业、铁业和织锦业最为发达,尤其是成都的织锦“技艺之家,隔百间,织机相映成辉”,远销吴、魏,是军费的主要来源。蜀都成都也是当时最大的商业城市之一,“市集之处,商贾万顷;地道数百里,街市浩大;财货堆积如山,珍品无数。”其繁华程度可想而知。
孙吴所在的江淮地区社会经济起步较晚,最为落后。但由于这里少有战乱,大量北方人迁徙到江南,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大量的劳动力,使得江南地区的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加之吴国建立初期,大力推行军事耕作制度,使耕地面积明显扩大,耕作技术和农业产量也大大提高。
魏国建立后,采取了一些经济措施,如实行军屯制,招收无地无畜的农民,组织他们耕种官田。这是组织流民归田的有效办法,客观上起到了进步作用,为组织生产、恢复社会秩序、加强魏国实力、统一南方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在江南地广人稀的地方,扩大开发面积,兴修水利,增加生产;大规模兴建官营手工业作坊,发展手工业生产。当时江南的武昌是冶炼中心,甚至铜合金、银器制造业都很发达。此外,造船业、陶瓷业、丝织业、制盐业等也很发达。当时魏国有许多商业交通和贸易中心城市,也和一些海外国家有贸易往来,商业经济也很发达。
西晋统一全国后,在农业上实行了土地占制和田税制,这是西晋的主要土地制度。当时,西晋经过三国长期的战乱,面临着经济萧条。西晋采取了奖农表彰生产的经济政策,召回流民,增加农业人口,表彰生产有功的官员。此外,水利的兴修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到了东晋,我国南方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农业生产技术有所提高,大量荒地得到开垦。实行精耕细作,推广牛耕,加快了耕作速度,产量大大提高。修建的水利工程扩大了灌溉面积,防止了水灾,使农作物能够长得更好。手工业方面,冶炼业发达,发明了“灌钢”技术,将生铁和熟铁混合在一起,工艺简单,生产效率高,钢材质量更好。纺织业用麻织布,品种和质量都有所提高。当时,纸已完全代替了竹简和丝织锦。贸易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南北贸易和海外贸易主要由政府控制,民间商业较多,交易的大宗商品是粮食、布匹、鱼、盐等生活用品和一些奢侈品。总之,三国以后,由于国家统一,社会逐渐稳定,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在经历了长期的战乱之后,人们发展经济的愿望更加迫切。
我国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全国各地竞相铸币,铸币规模和数量空前。据史料记载,当时铸币“堆积如山,市上钱车来往,钱币车车来往”。当时铸币原料铁,曾“以千万斤堵住浮山堰的缺口”,可见铸币数量之多。当时人们认为金钱可以左右人的命运,主要表现在贪财的社会风气上。晋武帝卖官,钱财流入私门。私门(权贵)卖官是贪财的一种方式。士族以家世显赫为荣,看不起商人。法律规定佣兵必须戴头巾,头巾上写着自己的名字和所卖物品的名称,一只脚穿白鞋,一只脚穿黑鞋。商人社会地位很低,但很多士绅也做商人,并不因为经商是低贱的职业而不屑做生意。比如著名文人王镕,家里多有园田,他亲自拿筹码做账,昼夜忙碌。他家里有好李子,但又怕买主捡了好种,就把李子核钻出来拿到集市上卖。有权势的人就占地修水磨,替人舂米收税,这叫舂税。潘岳《闲赋序》说他住在园中,卖鲜鱼菜羊乳,收舂税,一家人生活得挺舒坦。可见经商也是贪财的另一种方式。晋惠帝时,石崇任荆州刺史,劫掠外国使臣和商人,聚敛财富,成为巨富。他家有水磨三十余座,奴婢八百余人,还有大量的财宝、钱财和土地。可见,抢劫也是贪财的另一种方式。《晋律》规定,从死罪到死刑,都可以用钱来赎。即使犯了贪财罪,也不一定就是死罪,赎死罪也不过是两斤黄金,所以只要有钱可赚,他们什么手段都敢用。
金朝统治阶层爱财,唯钱唯利是图,后世称之为“钱鬼”。这也影响到了社会上的人,金钱主宰了人们的交往、言语、行为等。
在我国古代,粮食和布匹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这种情况早在西汉时期就出现了,东汉时期更加盛行,到了西晋、东晋、南北朝时期,这种情况更加突出。
据史料记载,我国南北朝时期,在南北长期对峙中,虽然战乱不断,但在战争间隙,经济交流始终不断,商品交换十分活跃。南北朝时期的商品交换中,几乎废弃了货币的使用,而以丝绸作为商品交换。
从当时南北朝交换的商品种类来看,北朝需要的物品有甘蔗、柑桔、柚子等,以及北方官员、贵族享用的高档奢侈品;南朝急需的物品有马匹、骆驼、毛皮制品等。
当时南北朝之间的货物交换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官方的“商市”,由南北朝官员主办;另一种是民间、官府、军队之间进行的走私。据史料记载,宋文帝元嘉二十七年(公元450年),北魏向宋朝提出两国“互市”的议案。朝廷征询大臣的意见,江夏王懿恭、建平王弘、何尚志、何晏等都表示支持互市,但刘元敬、王宣谟等大臣却立即反对互市,理由是“夷人虽口口相传互市,实则窥探国情,若答应,则有边患。”但朝廷考虑到两国可以从互市中获得不少经济利益,最终还是答应了。
在我国古代,粮食、布匹常常用来代替市场上流通的货币。在王莽篡位和东汉时期,粮食、布匹有时也代替市场上的货币,作为流通领域的支付手段。但南北朝时期,粮食、布匹在市场上流通的时间最长,范围也更广,以至于社会上出现了“弃币”、“忘币”、“不让币”的现象。这是因为当时市场上钱币短缺,而金朝统治者主要使用的还是汉代的“五铢钱”货币,因此铸币数量较少,远远不能满足当时市场流通的需要。据《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献全书·宋文献全书》记载,南朝大臣范泰上疏反映国库货币减少,市面上货币短缺,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因此,人们不得不以粮食、布匹作为市面上的货币,货币制度并不统一。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动荡不安。魏晋初年,江南地区出现了东晋、宋、齐、梁、陈等王朝。后来,北方出现了五胡十六国,接着又出现了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等王朝。由于朝代不断更迭,货币制度并不统一。南朝的货币制度在北朝行不通,北朝的货币制度在南朝行不通。因此,在南北朝的商品交换中,人们宁可接受粮食、丝绸,也不愿接受货币。当时,市场物价波动剧烈。北魏孝文帝太和七年(公元483年),南齐大臣刘遵看到北魏市场上的金玉珠宝价格比南朝低了好几倍,感到十分惊讶。北魏派来的宾主谎称:“我们朝不看重金玉,所以它们便宜得像瓦砾一样。”另外,北魏文成帝兴安元年(公元452年),陕西镇将军崔宽见弘农所产漆、蜡、竹、木等物价比南朝市场便宜数倍,便利用手中权力走私,大发横财。可见当时南北朝的市场价格差异之大,以致人们认为在南北朝商品交换中,接受粮食、丝绸比接受货币风险小,安全有可靠的保障。以上是我国魏晋南北朝时期货币流通的一些特点。
可见当时至少是没有“文”这个货币单位的!
基本单位
我国古代货币单位较多,各个朝代,特别是秦汉以前,货币单位有所不同。这里我们只讨论三种基本单位:
一分硬币(即有方孔的标准铜币)
一盎司银
一盎司黄金
上述单位虽然各个朝代都有所差异,但至少在唐宋以后差别不大,因此可以得到相对稳定可靠的数据。
交换关系
铜钱、白银与黄金之间的兑换率就如同现在的外汇价格一样,经常变动,并不像1元等于100分那么明确。
根据如下描述:
“金银比例从1600年左右的1:8上升到20世纪中后期的1:10,到18世纪末又翻了一番,达到1:20。”
可见1两黄金可以兑换约8至11两白银。
还:
“道光初年,一两白银可换一贯钱,即一千钱。到道光二十年鸦片战争时,一两白银可换一千六百至七百钱。咸丰以后,银价大涨,一两白银可换一贯钱。”
大概有两千两三百枚硬币吧。”
可见,一般情况下,1两白银大约可兑换1000至1500枚铜钱,古代通常把1串钱或1挂钱称为1000枚铜钱。
金属价格
由于金、银、铜等制成的货币本身就有价值,而货币的价值在理论上应该等于金属的价格,所以我们可以用现在的金属价格来回答“一两银子值多少钱”的问题。
唐代开元通宝每枚直径八分,十枚重一两,千枚重六斤四两;清顺治年间,每枚铜钱重一钱二分五里,后增为一钱四分,千枚重八斤十二两。古代“两”的重量单位虽然不同,但约为40克,而“斤”约为700克,平均每枚铜钱重5克。
现时黄金、白银、铜的价格(以人民币计)如下:
黄金:100元/克
银:2元/克
黄铜:0.02元/克
计算结果为:
1两黄金:约4000元
1两银子:约80元
1枚铜币(1文):约0.1元
粮食价格
历史上很多专著都是通过粮价来直接衡量货币关系的,虽然单纯考虑粮价并不十分准确客观,但应该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参考。小林在网上找到了如下的记载:
“九分五分优质米(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