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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减税的逻辑再阐述: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2024-09-27 15:01

4月,笔者撰文指出:“如果能够充分利用有限的财政政策空间,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政策优势,全面减税应该尽快进入决策视野。”尽快实现告别“拉弗曲线”的“右侧”(笔者见4月24日路透社中文网专栏《减税!全面减税!》)。财经研究所对此表示质疑,认为“经济快速增长是‘因’,宏观税负增加是‘果’。如果经济下降了,那么以因论果就失去了逻辑的一致性。“用宏观税负来解释事情,在逻辑上是不合理的。” (参见9月1日《中国金融报》《全面减税能否缓解经济增长压力?》)

为此,笔者觉得有必要进一步阐述“全面减税”的逻辑。

首先,中国税收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对于作者《减税》一文中的数据,刘老师指出,“根据张涛的分析,1994-2000年期间,税收年均增长率为17%,平均宏观税负(狭义) 11%,但经济增速不高,1999年仅为7.6%,2006-2010年税收年均增长率为21%,平均宏观税负(狭义)为17%;经济增长快速甚至过热,2007年达到14.2%。”然后他问道,“为什么宏观税负较高的时候经济增长更快?这期间法定税负并没有明显快速增加。经济增长是‘因’,宏观税负增加是‘果’。”

据笔者了解,刘老师的问题实际上是在讨论经济增长与税收的关系。再者就是税率和税基的问题,这也取决于税种的结构。在《减税》一文中,作者分析了“中国税收收入持续超过经济增长速度”的问题。结论是:我国税收结构以从价税为主。从价税的一个显着特点是,随着物价的变化,税收呈现“水涨船高”的趋势,即每当通货膨胀高时,税收增长往往较快,而当通货膨胀低时,税收增长往往较快。税收增长往往较低。

另外,正如刘老师所说,与税负相关的指标还有两个:法定税负和宏观税负。法定税负是税法规定的税率,而宏观税负则受税基、税制结构、免税与免税等因素影响。 、税收征管等因素。因此,如果法定税负不发生变化,税基规模和税收征管的松紧程度必然会影响宏观税负水平。结合我国以从价税为主的税制结构,GDP名义增长率(即不排除价格因素的GDP增长率)成为观察税基的一个指标。

观察1994年至2014年的平均数据,平均税收增长率为17%,平均名义GDP增长率为15%,平均宏观税负为15%。作者的文章《1994-2014年减税》中税收增长与宏观税率关系的四阶段分类法也是基于这个经验数据。为了回答刘老师的问题,我补充了一些数据。如果把税收增长率、宏观税负、GDP名义增长率这三个数据放在一起,那么刘老师的1994-2000年和2006-2010年这两个数据的阶段性数据是毫无疑问的。

至于经济增长与宏观税负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笔者在《减税》一文中并没有说宏观税负是抑制经济增长的原因,因为宏观税负实际上是事后测算的结果,即税收收入与名义GDP的比值,笔者之所以提出“全面减税”,是为了落实今年《意见》提出的“积极财政政策增效增效”。 《政府工作报告》,这是一个政策建议。

目前,对于最优税率到底是多少,学术界还没有定论,刘老师也指出,“税负在哪一级进入拉弗右侧的禁区,并没有标准”。曲线,取决于一个国家的发展阶段。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也取决于一国人民对“福利—税负”匹配组合的选择。 “但实际数据告诉我们,2011年以来经济增速放缓,说明税基已经出现问题。我们的政策选择是‘积极财政政策’,何不通过调整法定税来节约税源?”通俗地说,为什么不及时给予微观层帮助呢?当然,降低税率不会立即带来税收收入的增加,政府收入可能还会受到影响。肯定会给微观经济层面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而且这个好处对于缓解经济下行压力肯定会产生效果,这不是我们迫切需要的吗?税收是相辅相成的。经济高增长可以带来高税收,但低税收并不一定意味着不能带来经济增长的复苏。

此外,分税制以来,我国税收监管取得了长足进步,相应的实际税负弹性空间也发生了变化。在税收任务目标要求下,此前对应相对不完善的税收监管,法定税率需要予以考虑;而税收监管的加强,其结果必然是实际税负的增加。针对这样的变化,结合当前经济形势,法定税负是否需要调整?

二、税收与经济结构调整的关系

刘先生不赞成“全面减税”的原因之一,他还担心:“全面减税会不会盘活那些该淘汰的死企业?结构调整的进程会不会被打断?税收会发挥作用吗?”在节能减排方面。”环境保护在排放中的作用是否会因此而丧失?”笔者理解,这种担忧实际上是指税收与经济结构调整的关系。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笔者先列举一个数据事实:如图1所示(具体数据见文末表2-表5),以当年全部税收收入增速计算,每年笔者都会列出超过这个标准的税种。筛选出分布,直观的感受是超过税收总体增速的税种在增加,但2011年以后税收增速持续大幅下降,反映了主要税收收入增长必须日益加快的客观现实。财税部门只能通过挖掘税收潜力来缓解主要税种增长乏力带来的收入压力。

请问在这样的征管环境下,如何实现结构调整的目标?

一般来说,税收是经济成果的二次分配,政府的结构调整更多体现在税率水平上。例如,我国实施出口拉动经济发展时,出口退税就是典型的结构调整税收政策。此前,在鼓励地方招商引资时,也采取了很多退税和优惠措施,即通过减轻实际税负来实现结构调整的目标。

但今天的现实是,由于经济增长放缓,税基已经萎缩。然而,为了完成税收任务目标,挖掘税收潜力的想法在实践中越来越深入人心。虽然近年来实行“营业税”,但“以增税补”、“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结构性减税措施符合政策初衷。

此外,财政政策作为结构性宏观调控手段,具有“给”和“取”两种政策含义。因此,当前积极财政政策的内涵可以体现为“多给少取”。结构调整目标的落实,实际上就是向谁“多给、少取”。这体现在各税种收入上,应该是既降又升,而不是现在的高位遍放。对此,笔者之所以提出“全面减税”,就是要通过“少取”来节约税源,同时用“多给”政策,让财政政策真正发挥积极作用。核心仍然是经济,核心是推动新的经济增长点。至于“僵尸企业”是否会因“全面减税”而死灰复燃,我认为有两点不容忽视。首先,僵尸企业的比例是多少?第二,僵尸企业是否有可能升级、涅槃重生?

三、税收与财政风险的关系

回答完刘老师的前两个问题,我们需要回答第三个问题,即如果全面减税,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会不会因此而下降?财政风险是否会因此急剧扩大,威胁经济稳定?

这第三个问题实际上是讨论财务定位的问题。

从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开始2000年,提出“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体制”。 2006年,按照公共财政框架的调整,完成了财政收支预算的编制。自此,我国财政定位完成了公共财政的转型。此前它曾经历过食品金融和建筑金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把金融定位提升到“基础设施、基础设施”的地位。国家治理的重要支柱。”

我想,刘先生担心全面减税是否会带来财政风险,从而威胁经济稳定,甚至削弱政府的治国能力,他实际上想说的是,全面减税可能会带来财政问题。问题多了,更不用说公共服务了。他举例说,“特别是现在基层地方财政正在重现2005年之前的现象:工资无法及时兑现和支付。在这种情况下,全面减税可能首先引发地方财政危机。” ”那么2005年的情况又是怎样呢?税收收入首次突破3万亿大关(31.649亿元),宏观税负(15.5%)连续第二年超过平均水平15%;但赤字率与上年相比没有增加。反向下降表明,当时的财务压力更多地释放在收入端。

事实上,与财政风险更相关的指标是政府赤字率。虽然严格来说,政府赤字规模并不完全等于财政支出减去财政收入的差额,但财政收支差额是造成赤字的主要因素。部分。

从图2可以看出,除2007年财政盈余外,其余年份均为财政赤字,这意味着税收收入长期难以满足政府支出的需要。我想这也和中国宏观税负的不断增加有关,所以我们也看到了政府债务的快速积累,以至于今年中央决定开始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置换。但这是否意味着全面减税将引发财政风险?

另外,政府公共服务的目的不就是为了改善经济生活吗?另外,除了收入和支出之外,我认为管理和防范财务风险更重要的是财务管理,因为归根结底,财务无非是“控制收支”。而且,刘老师还在文章中反复强调“改革”。我认为它的重要内容也是财务管理。关于财政收支管理,教科书上有两个重要原则,即“量入为出”和“量入为出”。这两个原则在实践中的运用与经济运行的客观实际密切相关。经济低迷时期,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坚持税收规模是否合适?但实际数据告诉我们,当前经济增速确实在下降,宏观税负持续加重。为什么不通过减税来保护税源呢?我们是否应该调整法定税负?

此外,去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建立多年期预算平衡机制”。年度预算审查的重点从收支平衡转向支出政策,收入预算从任务转向预期,预算确定的国际收支平衡在执行过程中可能被打破。财政预算执行问题,而是要“量入为出”、“量入为出”。 “是否与经济运行实际相结合?归根结底,核心还是经济,核心是尽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只要明确了这个基本问题,涉及财政风险的问题是否也明确?

附上本次讨论的背景参考资料:

全面减税能否解除对经济增长的束缚?

刘尚希

面对不及预期的经济形势,全面减税的呼声又开始增多。很多人认为,当前的低增长是税负过高造成的。关注税收、评论税收、扩大公众讨论,是一件好事。但这一判断可能会误导政策和改革。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就很简单了,一刀切减税就可以了。看似做了一件“好事”,但这很可能导致减税而不是深化改革,甚至可能导致结构调整失败。一旦用短期的临时政策代替长期的根本性改革,经济风险就不会减少,未来将更加困难,甚至可能陷入严重危机。

减税不减是一回事,减税又是另外一回事,因为税负太高导致低增长。前者是一种价值判断,可以通过公共选择来决定;而后者则别无选择,必须这么做。目前呼吁全面减税的观点大多基于后一种判断。

今年4月,路透社中文客座专栏作家张涛发表了题为《减税!全面减税!!》的文章。他指出,今年一季度财政收入增长乏力,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主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解决这一困境的办法是全面减税。其逻辑的基础是“拉弗曲线”。这是40年前由美国总统罗纳德·里根的经济顾问阿瑟·拉弗提出的,他认为税收收入与税率之间的关系并不固定。当税率低于一定限度时,提高税率可以增加税收收入,但当超过这个限度时,提高税率实际上会导致税收收入减少。因为较高的税率会抑制经济增长,减少税基,减少税收;反之,减税可以刺激经济增长,扩大税基,增加税收收入。笔者分析了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20多年来的财税数据,认为“拉弗曲线”在我国确实客观存在,并得出结论:我们已经面临“高税负”问题。税率低增长”,而目前的税率已经处于“拉弗曲线”右侧,成为低增长的重要原因,因此提出全线减税。

上个月,中金公司梁宏等发布了题为《减税降费不能放弃稳增长调结构》的宏观周报。周报指出,企业部门税负过高,不利于企业投资和创新。三年前的2012年,企业税负相当于其含税可支配收入的47.4%,支撑了减税的必要性。政府有巨额存款和庞大国有资产两座“金山”支撑减税的可行性。性别。

最近,我看到另一篇文章,题为《减税:中国经济和股市的逃生门》,里面也根据拉弗曲线原理进行了论证和分析。文章引用了现有的研究数据。 2012年,我国宏观税负为35.33%。文章分析认为,中国政府税收每增加1%,就会导致中国GDP下降0.045%。这意味着目前的宏观税率已经位于拉弗曲线的右侧,抑制了经济增长。因此,笔者呼吁开始大规模、全面的减税。

以上三篇文章的分析角度略有不同,但结论是一致的:根据拉弗曲线原理,税率已经在拉弗曲线右侧,抑制增长,减税必须全面。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北欧国家就必须全线减税,因为北欧国家的宏观平均税率接近50%。否则,北欧经济将陷入停滞。事实上,这并没有发生。这说明,多高的税负才进入拉弗曲线右侧的禁区,并没有标准。这取决于一个国家的发展阶段、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也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民众对“福利税负担”的态度。 “匹配组合的选择。从我国的情况来看,很难说拉弗曲线在我国能够得到验证。根据张涛的分析,1994年至2000年期间,年均增长率税收收入为17%,平均宏观税负(狭义)为11%,但经济增长并不高,1999年仅为7.6%;2006年至2010年期间,年均增长率为7.6%。税收收入比重为21%,平均宏观税负(狭义)为17%,经济快速增长甚至过热,2007年达到14.2%。

为什么宏观税负越高经济增长越快?在此期间,法定税负并未增加。显然,经济快速增长是“因”,宏观税负增加是“果”。经济下滑,以因论果已经失去了逻辑的一致性。用宏观税负来解释事情在逻辑上是不合理的。因为宏观税负是事后结果,可能是法定税率没有变化,经济增长带动了税收快速增长,从而增加了宏观税负;也可能是法定税率提高了,征收了更多税款。随着经济增速放缓至7%左右,税收增速高于经济增速的局面难以再现。宏观税负(狭义的)不但不会上升,反而会下降。拉弗曲线的原理并不复杂。其实,它只是表达了一个简单的常识:适度。最佳税率在 0% 到 100% 之间。具体税率无人证实。如果税率为零,则税收收入也为零;如果税率为100%,经济活动停止,没有税源,税收收入也为零。为了说明减税的必要性,拉弗在餐厅的餐巾纸上画了一条抛物线。只是一个示意图,并没有给出准确的结论。此后,他并没有严格证明最优税率是多少。事实上,不可能给出任何条件下都存在的最优税率。拉弗曲线不足以证明全面减税。

至于一些人认为我国是“低福利和高税负”的结合体,因此主张减税,这又是一个与拉弗曲线无关的问题了。从稳增长的角度来看,改革比全面减税更重要。结构性减税多年来一直在实施,但收效甚微。究竟是减税力度不够,还是改革进展不理想,到底是优先减税还是优先改革,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尤其是在目前基层地方财政正在重现2005年之前的现象:工资无法及时发放的情况下。在这种情况下,全面减税可能首先引发地方财政危机。

在当前经济风险加大的严峻形势下,希望发挥税收的积极作用,从出发点来看无疑是正确的。我想,结构性减税稳增长谁都不会反对,但全面减税能解除经济增长的掣肘吗?另外,全面减税是否会激活一些本该淘汰的倒闭企业?结构调整的进程是否会因此而中断?税收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是否会因此丧失?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是否会因此下降?财政风险是否会因此急剧扩大,威胁经济稳定?诸如此类的问题在提倡全面减税的过程中是不容忽视的。

减税!全面减税! !

张涛

4月16日,财政部公布一季度财政收支情况。截至3月底,财政收入和支出累计同比增速分别为3.9%和7.8%,均创历史罕见低点。特别是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更快。这是2009年一季度以来的最低水平。事实上,近两年来,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已经成为财税部门面临的最大问题,以至于他们愿意冒公众不认可的风险在物价部门下调成品油价格的同时,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俗称燃油税税率)。 ,这是什么原因呢?这实在是因为这笔收入并不是一笔小数目。虽然燃油税官方收入数据尚未公布,但根据成品油消费量仍可粗略估算:2014年燃油税收入在3000亿元左右。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约为2.5%;经过近期的三次加税,今年燃油税收入预计将上升至5000亿元左右,收入比重也将上升至4%左右。

即便如此,财税部门千方百计增加收入,但2013年以来,全国财政收入增速仍降至个位数。与财政收入的增速相比,同样是在危机爆发五年后,这一次主动金融的收入增长曲线却遵循了完全不同的轨迹。

收入增长乏力,间接导致本轮宏观调控财政支出表现不佳,即“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笔者同样按照图1的比较方法,对两个财政活跃期的财政支出与财政收入的比率进行了比较。该比率越大,表明政府财政支出越强劲。 1997年至2004年,该比率平均值为1.1,最高达到1.2左右。但自2008年以来,这一比率的平均值仅为1.05。这表明,本轮财政支出强度远低于上一轮。 。

财政收入增长乏力的原因是什么?

在财税部门的好年景中,他们向社会解释的众多财税问题中,一个持续受到关注的话题是为什么中国的税收收入不断超过经济增长率(名义GDP增长率),比如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2007年至2007年,GDP年均名义增长率为15.8%,而同期税收收入年均增长率为18.6%,平均增长率相差2.8% %。财税部门对此的解释主要是税收监管加强,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提高。然而,从2008年到2014年危机爆发时,名义GDP年均增长率为13.2%,税收收入增长率为14.6%。两者之间的差距下降至1.6%。可见,税收增速进一步下降,这一变化应该得到解释。呢绒?

关于这一点,我们需要从我国的税收结构说起。以1994年分税制为起点,我国税收结构仍以从价税为主。从价税的一个显着特点是,随着物价的变化,税收收入呈现出“水涨船高”的趋势,即每当通货膨胀高时,税收收入增长往往较快;当通货膨胀率较低时,税收增长往往较低。例如,2007年,中国商品零售价格和居民消费价格均上涨5.9%,GDP平减指数(更广泛的通胀指标)高达8.55%,当年税收增长率高达31.06% ,这是 1994 年分税制中的最高税率。是改革以来税收增幅最高的一年;而2009年所有通胀指标均为负值,当年税收增幅仅为9.77%,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税收增幅首次跌破两位数。

但近年来,情况发生了变化。对比两次积极财政实施期间的物价涨幅,2008年至今的物价涨幅并没有明显低于1997年至2004年的水平,也就是说,本轮危机以来,税收并没有跟随物价上涨。

其原因是我们的税收结构发生了变化:1994年,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收入占68%。 2013年后,三税收入比重已降至50%以下。因此,所得税收入份额从11%增加到27%。于是,价格对税收的直接影响减弱了,或者说我们的宏观税基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我认为这个变化也是中国经济“新常态”的表现之一,因为这个变化是一个趋势。性的。

如何通过主动金融“增力增效”

如果上述对税收收入变化的分析可靠,那么自然会出现一个问题:财政政策应该有多积极?

尽管从理论上讲,弱收入增长限制了政府财政支出的直接空间,但政府可以通过扩大赤字规模来维持积极的财政支出。中国政府确实这样做了。例如,今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2014年实施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报告以及2015年的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审查和批准清楚地指出,2015年的国家财政赤字为1.62万亿元人民币。比2014年增加了2700亿元人民币,赤字约占GDP的2.3%。 ,比2014年增加了0.2个百分点。但是,就中国的整体债务水平和各级政府的债务状况而言,财政和税收部门实际上没有足够的空间来扩大赤字的规模,因为财政赤字本质上是未来财政支出空间的提前职业。

因此,财政支出方面的拉伸幅度很小,经济运营需要财政积极性。如何克服这种困境?解决问题的解决方案自然会出现在收入方面。实际上,经济理论已经为此做好了准备。在1970年代,美国总统罗纳德·里根(Ronald Reagan)的经济顾问亚瑟·拉弗(Arthur Laffer)提出了著名的“拉弗曲线”,该曲线指出了政府税收和税率之间的关系。当税率低于一定限额时,提高税率可能会增加政府税收收入,但是当超过此限制时,提高税率实际上将导致政府税收收入减少。因为较高的税率将抑制经济增长,减少税收基础并减少税收收入。相反,减税可以刺激经济增长,扩大税收基础并增加税收收入。

而且,如果我们观察到中国的税收与宏观税率之间的关系,则“ Laffer Curve”确实是客观地存在的。自1994年推出了自税收分担制度以来,观察超过20年的财政和税收数据,从1994年开始,中国的税收收入从1994年到2014 GDP为15%,税收增长和宏税率大致分为四个阶段:“低税率,低增长”,“低税率,高增长率”,“高税率,高税率,高增长率”和“高税率,低增长”。自2013年以来,宏税负担上升到19%,但税收增长率下降到9%。显然,我们已经面临着“高税率,低增长”的问题,并且已经处于“ Laffer曲线”的右侧(请参见下图)),在去年年底,财政部发出了“关于实施国务院的决定和部署有关清理和规范税收和其他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从2014年12月开始违反法律和法规的所有优先政策,以及所有违反法律法规的优先政策通过逐步实施优惠税收政策,不允许区域制定自己的税率,宏税率也将上升。

注意:从1994年到2014年,税收增长与宏税率之间的关系大致分为四个阶段:(1)从1994年到2000年,平均年税收增长率为17%,平均宏税负担为11 %,属于“低税率,低增长”阶段; (2)从2001年到2005年,年平均税收增长率为18%,平均宏税负担为15%,属于“低税率,高增长”阶段; (3)从2006年到2010年,年平均税收增长率为21%,平均宏税负担为17%,属于“高税率,高增长”阶段; (4)从2011年到现在,年平均税收增长率为13%,平均宏税负担为19%,属于“高税率,低增长”阶段。

由于“拉弗曲线”得到了数据的支持,因此我们目前的积极主动财政政策的重点是支持现实经济的发展,并允许中国经济平稳地攀登障碍,然后实施全面的减税政策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正义。由今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仅强调“实施减少结构性减税和一般费用,并加强对现实经济的支持”。但是,如果确认“拉弗曲线”的客观存在,那么当前的减税工作显然不足。如果我们能够充分利用有限的财政政策空间,并全面发挥财政和税收政策的政策优势,那么全面的减税应尽快进入决策视野并尽快实施。告别曲线的右侧。